2020年8月12日,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(FDA)發布關于發酵食品和水解食品無麩質標簽的最終規定。
美國FDA發布了一項最終規定,要求發酵和水解食品,或含有發酵或水解成分的食品,必須符合“無麩質”的要求。最后一條名為“發酵或水解食品的無麩質標簽”的規定涵蓋了酸奶、酸菜、泡菜、奶酪、綠橄欖、FDA監管的啤酒和葡萄酒等食品,以及用于改善加工食品(如湯、醬汁和調味料)風味或質地的水解植物蛋白。
由于水解和發酵食品中的面筋蛋白不再完整,并且目前無法通過測試充分檢測和量化,因此最終規則指出,FDA將根據制造商保存的記錄確定其合規性,以證明其食品在發酵或水解前不含麩質。它還包括對蒸餾食品(如醋)合規性的討論。該規則并沒有改變FDA在2013年建立的“無麩質”定義。
“無麩質”的定義旨在保護患有乳糜瀉(一種遺傳性、慢性小腸炎癥性疾?。┑娜耍ㄗh他們避免飲食中的所有麩質來源,以防止與該疾病相關的不良健康影響。
美國FDA于2015年11月18日發布了有關發酵和水解食品合規性要求的擬議規則。
文章轉載自食品伙伴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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